主角是阿云,陈暮朝的小说叫做《一朝尽归尘》,它的作者是满是刀所编写的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如今硝烟弥漫对峙之时,才惊觉——相处十余年,我竟然一点也不了解他。即使我们曾经是,那么默契的同伴。2.逢此乱世,群雄鼎立,征战不休。楚国强大,君主好战,时常侵略周边小国。大夏半数的国土,都已割让出去...
精彩章节试读:
即便是在失去意识前那一瞬,我心中也没有半分的畏惧。
在万丈深渊上行走,死亡是最稀松平常的结局。
我从小便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可陈暮朝没有直接杀了我。
他将我带回牢房关押起来,又宣布明日要让我游街示众,借机震慑那些仍然潜伏在楚国的人。
「不做夏人,偏要做这楚狗。陈统领这尾巴摇得真熟练。」我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陈暮朝听罢不过是微微一笑。
我的心里愈发往下沉。
当年轻易就能被我气得吱哇乱叫的人,如今也有了沉稳的气度。
究竟是身居高位后生出的玲珑心思,还是从始至终——他便是这样深藏不露的人。
陈暮朝手腕的白布上渗出了丝丝血迹。
我故作惊讶道:「一不小心把大人的右手废了,不会影响仕途吧?」
陈暮朝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我。
透过那双幽深的眼睛,我似乎看到了——
多年前,我与他练剑之时经常光顾的那片月光。
那晚的比试着实打得酣畅淋漓。
为了避免真的伤到对方,我们互相都有所保留,未能使出全力。
到最后,二人的竹剑都寸寸断裂,胜负未分。
我的衣袖被他割掉了长长一条,连带着手臂也被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躺在一地狼藉的竹林里,我偏过头,笑着问他:「你说,若有一日,兵戈相向,谁能更胜一筹?」
他看着我染血的衣裳,突然郑重其事地说:
「阿云,我的剑锋绝不向你,也绝不伤你。」
我愣了片刻,笑得眉眼弯弯,语气十分笃定:
「我们不会有那一日的。」
从小互相依靠取暖,一起训练的那些年,是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安逸时光。
会给彼此上药,会在危难时挺身挡在对方身前……
他胸前那道蜿蜒的伤疤,便是为了护我,被一箭深深贯穿过。
千辛万苦才成为彼此最安心的后盾,守护着共同的目标咬牙忍痛前行,这样的我们,怎么会走到那一步呢?
可终究是世事无常,一语成谶。
那日被围堵至死路,我提剑直直刺向他时,分明看见他的眼里有一刻的犹豫。
我死死咬住下唇,在凌厉的剑招中挥洒着我心中的恨意。
但陈暮朝最终还是没有动手。
确切地说,他只是一直在躲避。
于是我毫不留情地刺进了他的手腕,虽然下一秒,我便被身侧的人压倒在地——
陈暮朝轻轻拔出剑尖,大量鲜血便争先恐后喷涌而出,即便伤成这样,他也一声不吭。
他的右手从此再也用不了剑了。
实在讽刺。
真到了兵戈相向的时候,陈暮朝竟做了个不敢出手的胆小鬼。
可明明再见已是陌路人——
又何必对我手下留情。
4.
双手被铐得严严实实,我一身素衣,站在木质的囚笼中,麻木地看向前方。
周围是一队士兵,神情严肃地押送着我,走过这条楚国王都最繁华的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