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归迟宋雁书陆渊的小说是《孤狼少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沈归迟所编写的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了性情,做他最好的妻子,为他抚恤下士、助他官途通畅,那时他也是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他说:「宋家人向来伪善,可其中,数你宋雁书,最令人作呕。」我从未让他欢喜过,从来只有憎恶。小说《孤狼少将》 第1章...
精彩章节试读:
妻之礼娶了我的庶妹。新婚夜他没来挑开我的盖头,以后也没踏进来过。
敌寇捉了我和庶妹,要交换金银十箱,他只送来五箱,说只要一位夫人就够了,连敌寇都由不得怜悯地看着我。
这些本来都没什么的,只是我做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我年幼无知莽撞,初见沈归迟时要他下跪;第二件是,我后来爱惨了沈归迟。这样的开头,后面的故事怎么能好起来呢?
我曾为他千里奔波寻找良医,用家族势力为他笼络人才,沈归迟嘲笑我见风使舵,无利不起早,我闭上眼哑涩说「是啊」。我所剩唯有一颗真心,然而这真心却被糟践、被撕裂,我便只能好好收容起来,不得被窥探。
庶妹扶着大肚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她靠近我笑,她怨宋家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可是又忍不住得意,得意她多年图谋,她说「姐姐,你什么都不是了啊」。她摔倒在我面前,沈归迟给了我一巴掌,孩子早产,生得很像他。
从我嫁给他以来,他终于得偿所愿,将他所承受过的羞辱都百倍千倍地偿还给我。可他觉得还不够,我嫂嫂刚添了小侄儿的时候,沈归迟已经位极人臣,他抄了我家满门。我跪着求他,他捏着我的下巴轻笑,一如当初雪里初见。我咬舌自尽,却见到他惊愕地睁大眼,无措地看着血沾满他的手掌,他颤抖着把我抱住,脸上的讽刺和轻蔑都还没有消散完。
他最见不得我骄傲,所以用尽手段来除去我的羽翼,见我低贱如狗,想必心中也快意。只是我这一生,难免失意。
我曾经想过许多许多次,如果重来一次,初见时我绝对不会那么鲁莽骄横,我会轻声细语,笑意盈盈,像是我庶妹做的那样,伪善一些,就能讨得他的欢喜,讨得我数载个日日夜夜都在求得的东西。
我想了许多许多,可是真的重来了,我却再一次踩上了他的手。
沈归迟,配不得我对他那么好。
十七岁的沈归迟仰头看着我,长睫上还沾着雪,他咬牙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宋小姐,莫欺少年穷。」
我当然知道啊。我对上他的眼睛,慢吞吞地移开了脚,重新打量了他一下,这一年的他足够落魄,大冷的天连件袄子都穿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