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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好水以及好的茶师才能煮出这样情人心脾的味道。
不说前世不许来生,只道今生相逢祈携汝承欢归去。
不在花前不在月下,此一情多磨哉。两人的手机同时响起。
“嗯,好的哥,我马上就来了。”
“嗯,好的,已经准备好了。”
两个人相视默契一笑,便算是言语了。
这一盛宴简直和狮王的饕餮大餐比起来是有过之而不及啊,香槟美酒,视听盛宴一齐轰炸而来,真是符合齐远事无巨细的气质。习以为常的和妓女一样熟稔的和那些名流打趣,听他们狂侃,跟打了嘴角上扬一样自然地微笑,暮光触及之处一片灼热,齐远也有所察觉,阳光故意别过头,齐远只在她耳边轻声介绍着:这是最近才到吉利读博的国内青年作家辰叶辰枫两兄弟,我们公司有意向将他们招致旗下,觉得如何。”
“这方面我不太懂,不过能去你们公司的大多都地神人啊,看来得好好地与他们拉近关系啦。”齐远懂阳光着这种玩世不恭的笑,只得随她去了。这个古怪精灵的小可爱啊,总拿她没办法。
伦敦的秋天难得有这样的好天气,有美酒的滋润更显得无比的惬意,大提琴在正午的喧闹的人群中响起如大本钟的钟声一样醇厚,小提琴的潇洒钢琴的自如还有许多的乐器融合在一起简直不能更美妙了,这样的聚会恐怕是各种名媛都乐意参加的吧。
西装革履的男人一直很有魅力,相比起那些把刘海耷拉在额前像蘑菇似的造型那么把头发整齐的梳上去要显得有魅力多了,棱角分明的五官凑在俊秀的脸上这时候淡眉可比浓浓的剑眉帅气多了,辰枫似乎很懂得装点并利用自己的美貌,任何的装饰品在他身上都有特定存在的意义,端起高脚杯魅惑人心笑起来的时候简直能把那些夫人小姐迷得三魂五倒的。
利用这个时机攀龙附凤简直不能再好了,社交的圈子不是学学就能会的这也要有一定的天赋,辰枫的天赋打小就体现出来了,走到哪里都是大家喜爱的宠儿,为此小时候的辰叶可是郁闷了好久。自从遇见了阳光啊,他这个小处男的本质就暴露出来了,什么功底都使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