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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是尚平来和自己叫板,根据她三年多的酒店公关经验,擒贼先擒王,只要搞定了老板,后面自己就有选择余地,没必要亲身侍奉老板手下的小毛贼。
当初在酒店做公关时,高燕才21岁,浑身上下透着青春的热力,加上脸蛋标致,酒店的那些副总、部门经理、甚至资格老一点的职员,哪个不眼馋?
每天在那里上班,就像在狼窝里周旋似的,无数双色眼就像探照灯一样在身上晃来晃去,胆子大点的就挨挨蹭蹭地占点让你不好发火的便宜。至于粗俗俚语则像雨点一般嗡嗡不绝。
有些是她自己愿意的,有些则是半推半就,总之,她可已经不是含苞待放的花咕嘟了。
高燕惊喜地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明白了自己的美貌对男人的杀伤力。
但她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不愿意无谓地去杀伤那些无辜的男人,她只想杀伤那些能改变自己生活、能让自己开心享受的男人,所以,高燕毅然离开了那个小县城,单枪匹马杀入了这个拥有八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
所以,面对酒店这些流着口水的男人,高燕觉得他们和自己那个小镇上的痞子差不多,只不过个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妄,只不过在妄想占有自己时耍弄的手腕比那些痞子稍稍高明一点而已。
对此高燕是见怪不怪。
但是,她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必须尽快选好目标,尽快使自己漂泊的身躯有个归属,否则,时间久了自己很快就会烂掉,沦落为众人的玩物。这是她不愿看到的结局,毕竟她还不是一个表子。
经过一番权衡比对以后,高燕把目标锁定了酒店的李东明副总经理身上,当然高燕也考虑过江林峰总经理,可她无法和总经理接近,并且总经理过于严肃,看不出对她是否有兴趣。
再说,总经理的周围女人太多,竞争起来姐妹们免不了会彼此伤害。
而李东明副总经理年轻有为,长的相貌堂堂,在酒店也很有权势,最重要的是李副总常常对她流露出的异样眼神和语重心长的关怀,这使高燕极为动心。
虽然李副总已有妻室,可高燕压根没想过要和什么人结婚,只要做这个男人的相好就心满意足了,这样自己有了依靠,其他那些不怀好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