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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司南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在高管中间引起怎样大的波涛,还顺带让某个刚学做生意的新人躺赢一把,他边走边低头看手机,想着这个点小妮子应该已经下课,她在做什么?
正想着,傅百年迎面就走了过来。
“穿的是什么名堂?”傅司南第一时间将目光落在他的衣服上,立刻露出嫌弃的表情。
那不是一般的嫌弃。
是绝对的,极致的嫌弃!
傅百年身上的衣服又宽又大,就像套了个大水桶,走起路来直鼓风,唐装的优雅全无,剩下的只有滚铁桶般的粗笨。
加上大红大花的富贵色……
这简直就是一只滚动的唐三彩!还是劣制的!
傅百年丝毫不觉得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不好看,得意地在傅司南面前晃动着,“看到了吧,这是我孙媳妇给我的,不是买的,是做的,亲手做的!”
他有意强调是亲手做的,声音那个亮堂,整栋楼都听到了。
傅司南原本想要讽刺一翻傅百年的,听到这话,他牙酸了。
老婆是他的,他只得了一千块的买衣服钱。
钱和衣服,完全两个概念,更何况还是亲手做的衣服!
亲手做和一千块钱……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傅司南突然就觉得压在胸口的那一千块钱不香了,不仅不香了,反而烫得胸口发痛。
叶宁乐愿意给老头子亲手做衣服,却只给他钱,分明就是重视老爷子更多,超过他绝对有一百倍,不一万倍!
他、很、不、开、心!
但在傅百年面前,他又怎么会露出真实性情,只将目光冷冷地定一下,“幼稚!”
既而转身进了总裁室的门,门被拍得叭叭响!
……
今天是歌唱大赛海选的日子。
宁乐吃完中饭便跑去了学校的大礼堂,那儿早就坐满了人,好多都是来参加海选的。他们都换上了漂亮的衣服,还化了妆,十分隆重的样子。
宁乐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昂贵的衣服和化妆品,索性素面朝天。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七份牛仔裤,小白鞋,马尾高高扎起。
这样一副清纯的样子反而添了几许灵性,加上她本就长得漂亮,皮肤特别好,一进去就引来不少目光。
“宁乐!”何景渚大步走过来,脸上带着和煦的阳光,“准备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