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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李蒙他...这是他穿过的皮甲,我们想,让将军您穿上,鲜卑狗下一次肯定不会大意...”随着熟悉的脚步声,陈三儿的声音在冉闵身后响起。
冉闵转身,那股浓浓的腥味再次挑动他的神经,他感觉额头上一根血管在“啵啵”的跳动,那皮甲上深褐色的痕迹刺痛着他的双眼。
“陈三儿,你们为什么不穿?”
“嘿,少将军,我们有啥好穿的呢?孤家寡人一个,怕他个鸟!脑袋掉了不过就是碗口大个疤,只要刀子快,多杀几个垫背鲜卑狗就行!要这劳什子的皮甲干鸟!”
深深地吸了口气,冉闵伸手,将那皮甲从陈三儿手中接过来。
“就算战死,你也不后悔?”
“怎么会呢?”陈三儿的声音当中带着一片颤抖,像是有些兴奋,“我一辈子没有这么过瘾过!少将军,俺从小没见过爹娘,我一出世,他们就死了,嘿,跟着没中用的爷爷活到五岁,他老人家也死了,最后一个亲人,我姐姐,也在我八岁的时候被鲜卑狗丢进了大锅,要不是我钻狗洞跑的快...少将军,你知道刚才我杀了多少条鲜卑狗么?”
冉闵瞅着陈三儿的眼神发起亮来,像是夜空中的两颗星星,又见他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不知道是不是说中了陈三儿的兴奋点,他显得有些亢奋。
“十八,十八个呀,老子数得清清楚楚!值了,回本了,我爹妈、我爷爷,加上我的姐的命,还有我的这条烂命!够本了,少将军!如果再杀一轮,就算是死了,都赚了!”
“赚了?”冉闵一巴掌拍在陈三儿的肩膀上,“你就这点出息么?他们,也都是这样想的?”
“啊?少将军,是啊,我们二十八人,哪家没人被胡人杀过?我还算是好的,就几口人,李蒙,就说李蒙吧,全家上下,七十二口人,就剩他一个,茄老三,他们乡里的坞堡被匈奴人破了,七百多号人,男女老少就剩下三口...”
“陈三儿,把人都给我叫过来吧!”冉闵又一巴掌拍在陈三儿肩膀上,将陈三儿拍得一个趔趄。
等余下的二十六个略显疲累的战士围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