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都想要个儿子,所以就叫我胜男,为的是让男孩的基因强大过女孩的基因。
后来,我真的多了个弟弟,所以这名字挺好使,但有利必有弊,可能是名字的功效太强大了,所以我是全家人最汉子。
由于过于彪悍我二十八岁就当上了警局的长官,但也从来没人把我当女人看,导致眼看奔三了男朋友还没着落。
当初我不在意,直到我那娘娘腔的弟弟带了个女朋友回家,顿时就炸了,家里人对我的婚事感到十分之着急,开始给我各种相亲,结果是没有一个男人看得上我的彪悍!
最后,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娘的弟弟都可以有对象,我就没有呢?
嫉妒使我扭曲,我拉着死党去喝酒,然后就出事了。
根据事后我那死党还原当时的情形是酱紫的,我喝多了,然后逮了一个帅哥就拉着去开房,我力气大如牛根本无人可挡!
死党担心我玩大会出事,于是赶紧给我那家中老妈打电话求救,结果是我妈带了一群人过来,什么三姑六婆七大妈八大婶的个个拿着手机摄像机什么的把那房间的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
用我妈当时的话说:“要抓贼拿赃,必须把胜男嫁出去!”
然后……我就真的嫁给萧墨言了,犹记得当时他那脸色就跟吃了蛆似的难看,后来我又发现原来他有心上人啊!
诶,到底是我当时酿造的错事,萧墨言是无辜的,被我辣手摧花上了之后还得顶着眼瞎的头衔娶了我。
现在他的心上人回国了,我身为人民警察不能耽误人家一辈子。
我是铁了心要离婚,哪怕萧墨言那货看起来再秀色可餐,咱也不可以干这档子缺德事儿。
可是我心里堵得慌,萧墨言对我而言就像是煮熟了装在盘子上的鸭子,然后长了翅膀飞了的操蛋感觉。
于是,我越想越生气,气冲冲地拉开了衣柜,老娘今晚就回家!
去你的萧墨言,让人家误以为真的是天上掉馅饼砸到我了!
要不是为了你,我至于穿这种走路脚痛得要死的高跟鞋吗?
要不是为了你,我至于穿这种花花绿绿别扭得要死的裙子吗?
反正,老娘不干了!
我丢掉脚上的高跟鞋,风风火火胡乱地塞了一箱子衣服,提着箱子走出去。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