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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真像是一个被前任狠狠抛弃的痴情怨女。
她要是平时演戏也能有这个演技。
导演也用不着换我了。
我们三人走上台。
签名的时候,刘悦故意把她的名字签在了迟野的名字旁边,摄像头拉近,给两人并排的名字一个特写。
我猜现在的微博应该已经炸了。
她今晚的热搜算是有了。
极致的be,我们爬上山顶,王不见王。
不正是现在观众想看的吗?
她真是了解市场。
主持人也发现了这个细节。
他奔跑在吃瓜一线,为了提高话题度,寒暄了几句之后,竟然问我们有没有和rapper谈过恋爱。
刘悦用余光偷瞄迟野,眼圈一瞬间就红了,下一秒就要掉出眼泪,她哽咽说:「谈过。」
「是一段什么样的感情呢?」
陷入回忆的刘悦脸上露出苦涩的笑意,看着迟野,说:「他,不怎么爱讲话,但是对我很好,他曾说要把我写进歌里,后来……」
她一顿,露出一个破碎温柔的笑容,说:「他真的做到了,可是我们之间,却再也回不去了。」
场馆内的观众都在尖叫。
写进歌里。
这几乎就是明示她是迟野的前女友了。
主持人也愣住了,这是能说的吗,他还想再挖掘几句,可是刘悦不肯再说了,只是一直看着迟野,含情脉脉。
「那雪雪呢,有跟rapper谈过恋爱吗?」
问我,也就是顺便客气。
我看看身旁的两人,一个面无表情,一个楚楚可怜。
真没劲啊。
我浅浅笑了下,本来我不想说的,如果刘悦没故意和我撞衫,我是一定不会说的,就当送她一个热度。
可是,敌若犯我,斩草除根。
更何况,我早就忍她很久了。
「谈了三天,写了三千首歌骂我,真粘牙。」
我的语气并不像刘悦那样悲伤,冷笑,甚至还有点挑衅,毕竟当事人就在旁边站着,挨骂也是应该的。
主持人愣住了,他没想到我也和rapper谈过恋爱,不过我猜,他一定觉得我在蹭热度,不然眼神也不会有些鄙夷,但还是动了动嘴唇,礼貌回应我。
他的话没说出来。
迟野拿起手里的麦克,沉静的眸子望过来,冷静地说:「不是三天,是两天23小时58分。」
一秒的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