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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研究起箱子的旧物。
里面大部分都是书,有名著也有漫画,虽然那时候的我被大部分老师认定是没前途的那类学生,但该看的书,我还是会看,不是光做样子,是因为我真喜欢。
而看书带来的优势就是——我的文章写的不错。
语文老师是为数不多的喜欢我的老师,他姓兰,叫兰郁霖,很儒雅的一位老者。
他并非我的班主任,却对我尤其的好。平时上作文课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邢泽屹上回写的作文还可以,让他上来念念吧。”
这被我归结为“高光时刻。”也是唯一可以安慰我内心那一点小自卑的方法。
只可惜工作以后就没什么时间看书,写文章了,我的文笔也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退步,每回想到这个我就觉得挺可惜的,唯一的一个闪光点也被时间逐步击碎了。
正忙着伤感,我的指尖就碰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而隔着这层柔软的材料,我似乎又能摸到什么硬邦邦的玩意。
“什么东西……”
我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把碍事的书籍都撤开,等那个静静躺在箱子底部的小包裹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的回忆犹如洪水猛兽般袭来。
小布包是一张印满了卡通小仓鼠的手帕,那个角色应该叫做“哈姆太郎”吧?
我捧起它,手指摩挲着表面绣着的一只变形的小猪。
里面是一只粉色的长颈鹿发夹,不用打开我也知道,因为高中时期的我,曾经捧起这个发夹翻来覆去的看过无数遍,质地光滑又细腻,让我舍不得放开。
我跟“猪妹”的孽缘,仔细推算的话要回到高一正式开学以后。她逃过了军训,是正儿八经开学好长一段时间后才中途插进我们班的,那会儿的她还留了个酷酷的发型,头发长度就只比男士板寸长了一点点。
班主任领着她走进我们班,和我们解释她是新来的同学,而她则是面容僵硬的站在讲台上不敢看我们,低头鼓弄着她的指甲。
“写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