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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大手一挥,颇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走。”
天晟国的青河郡,其实只是一个小城镇,并没有什么太雄伟的建筑,但作为附近十里八乡,通往天晟国国都的必经之路,人来人往,食肆却是不少。
正是当午,郡城里每个饭馆的客人都不少,凌云也没小家子气,选了其中最出名的金芙蓉酒楼。当然,说是最出名的饭馆子,其实也不过只是栋两层小楼,不过这已经足以让凌慕枫,觉得很是开心。
凌云带着儿子在一楼选了张靠过道的桌子,坐了下来,点了个这里的招牌菜芙蓉鱼,还有两碟小菜,然后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起些家常,等待着菜肴的上桌。
“哟,这不是凌镖师么?怎么,今天这么阔绰,带儿子下馆子来了?”一个粗犷的声音,突然在两人旁边响起。
父子两人闻声看去,却是一个中年大汉,四十来岁,身材壮硕,肤色古铜,最惹人注目的是,他的一双手,足足有普通人的两倍大,骨节粗大,青筋暴凸,劲道十足。
可惜的是此人明明是一副雄赳赳的武人气质,偏偏身上穿着一件富家翁的衣袍,脖子上手上还披金戴玉的,极为不搭,一副暴发户的即视感,扑面而来。
此人身边还跟随着个俊美少年,身材修长,剑眉下有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脸庞光洁而白皙,隐隐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少年的五官跟那中年大汉隐隐倒有几分相似,不过看他的那身文生衣着,还有形态举止,就要显得文雅秀气了许多。
“喔,是许镖头呀,是呀,怎么这么巧,你这也是带令公子来的?”凌云没有刻意显得很冷淡,看到对方先出声打了招呼,也客套地回了两句。
“是啊,我这儿子争气哪,给考上了武神学院,明天就要走了。这不,今天来这里,那什么来着,对,践行。”许镖头肚子里墨水看来着实有限,搜肠刮肚,好不容易才挤出了最后两个字来。
旁边一些认识他的人,其实大多早已知道这个消息,毕竟人许镖头这些天来,几乎天天都要来这里替他儿子“践行”一次,想不知道都不行。于是众人,本着礼多人不怪的想法,一如既往捧个场,纷纷拱手祝贺一番。
听了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