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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排的位置,自己忙活着。
他把书桌里的垃圾都倒在了地上收起来,此刻正在修理课桌。
以前秦歌的课桌上,被写满了侮辱性的词汇,桌子四条腿都不一样长,来回晃动;椅子的靠背都坏掉了。
此时秦歌西服挂在墙上,挽起衬衫袖子,领带别在衬衣里,有模有样地修理自己的桌椅。
坦白说,这种干活的方式,是很吸引人的。
尤其是比较吸引女孩子的。
一个身穿雪白衬衫,脚踩高档皮鞋的男人,操着锯条、螺丝刀干木工活的样子,没有女孩子不喜欢。
他的眼神平和、淡然;
他的动作有条不紊;
他的神情认真而专注......
这哪里是干活,这不是表演吗?
钟晴雪也觉得,今天的秦歌,简直和之前判若两人。
他好像突然具有了某种气质,某种吸引人的特别气质。
“他......变化好大啊。”钟晴雪道。
夏禾看着专注自己“事业”的秦歌:“他突然给人感觉......很自信从容的样子。”
八卦女同学:“以前都没觉得,他原来可以这么帅的。”
其实秦歌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帅哥,充其量也就是过得去的长相。
以往走在校园里,他低着头,眼神闪烁怯懦,衣服邋遢,整个人的气场就给人一种,这个家伙,你不欺负他就是犯罪的感觉。
男人真正的帅,是由气质而来的。
一身合体的衣服,笔直的腰板,从容不迫的眼神,宠辱不惊的气场。
把少年的胡茬刮的干净整洁,十八岁的稚嫩皮肤,稍微用些护理品,就显得容光焕发、唇红齿白;
再剪一个清爽、利落的发型......
就是一头猪也能变的迷人三分。
但是接下来秦歌的操作,直接震惊了所有人。
秦歌修好了桌椅,从书包里掏出一块桌布,铺在桌子上,掩盖了不雅涂鸦;
小说《重生之西装狂龙》 第12章 试读结束。
《重生之西装狂龙》网友点评
南汐寒笙箫: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都市重生小说。
千纸鹤带着心事:好看,就是感觉看的不过瘾,感觉每天更的有点少,这是我唯一一部能一直追到现在的书,作者大大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