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你有所牵挂,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没来得及成为妻子呢。而且,总有些坎得自她己迈过去。”阿姆斯丹神色掩在云雾之间,“总之,劝你不要试探我。”
男人深知,在开枪的那一刻,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但他可从未想过退出——开枪那一刻快意,令他甘之如饴。
那个倒霉的议员,他与“那家伙”勾连甚深,常年帮对方干着洗黑钱的勾当,这些钱几经周折,成了孝敬官员们的政治献金,就这样使“那家伙”坐稳了一把交椅。
不过,究其原委,杀他的理由实际上没多复杂,只是因为两者关系颇为紧密。
只是为了告诉“那家伙”——我们来了。
说到他们这个队伍,规模很小而且也没有长远目的,却有着极高的纯洁性——无所谓名利,他们只为复仇,疯狂而纯粹。数年前,一场惊天贪案因“那家伙”在两个州暗中而起,像一颗悄然生长的巨大毒瘤,盘综错节的利害之下,逼得不少前执法体系人员家破人亡,最终却不了了之。
虽然一直以来都在暗中蛰伏,伺机而动,但他已无法忍受仇恨之火的煎熬。每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莫莉被鲜血玷染、失去生气的面孔在眼前挥之不去,现在只有杀了“那家伙”方能解心头之恨。
“不,还不够…下一个…”男人阴沉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却骤然瞥见了仍在床头的皮夹。里面是一张老旧的相片,记录着自己和莫莉与莎拉一起吹灭蛋糕蜡烛的瞬间,那是莎拉六岁生日时拍下的。
男人垂下眼眸,默默伸手抚摸着相片,叹了口气。
听塞农市的朋友说,莎拉交到了新的朋友,搬到一幢小教堂里去住了。
“离开那个家也好,毕竟...你最好别再等我。”男人掐灭了烟头,一把扯过风衣蒙住脑袋。
然后,再一次进入那熟悉的梦境。
在一片向日葵和紫罗兰盛开的公园里,莫莉就坐在其中,夕阳的余晖像浪花,簌簌地打在她的肩头,晕染在披肩飘舞的流苏上。
她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的针织毛衣,苏格兰式的长裙下摆没在寸长的青草中,光洁的脚踝沾染着泥土的芬芳。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