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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偷偷看看。”
程季恒皱了皱眉头:“没想过。”
孙泽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程季恒和当下年轻姑娘喜欢的白面书生完全相反,脸庞因为常年训练暴露在阳光下有些黑,五官深邃,脸部线条硬朗,给人一种很凌厉严肃的感觉。
不过孙泽和程季恒认识十多年,还是很了解这位老搭档的性格,看着严肃其实无趣木讷,说起工作头头是道,其他时候沉默寡言。
又想起程季恒的小媳妇,忍不住好奇:“我可是看见你的小媳妇了,怎么看也不像吃亏的样啊,和你说的胆小不爱说话可一点儿也不一样。”
程季恒疑惑的抬头,孙泽说的是陶桃吗?
他和陶桃从相亲到结婚,一共就见过三次面,只记得她很白,像当年他们去玉矿执行任务时,见过的羊脂玉一样白,还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每次看人时都像只受惊的小鹿。
程季恒没有感情经历,也跟没女人相处过,当时只是觉得自己都快三十了该成家了,而陶桃也愿意嫁,就直接递了申请结了婚。
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挺愧疚,如果当时知道工作会有变动,他肯定不会跟陶桃结婚的,不能平白耽误了一个姑娘的一辈子。
孙泽见程季恒不说话,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想着回头在市里招待所给嫂子安排个工作,说实话,你们那个家里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待的,现在知道你没了,她的日子怕是更不好过。”
程季恒沉默了好一会儿:“她从小在乡下长大, 不一定愿意来市里,而且她胆子那么小,也不适合招待所的接待工作。”
孙泽也疑惑,陶桃到底是怎么让程季恒误会,是个胆小怕事的小白兔?
胆小怕事的陶桃这会儿已经收拾好行李,凭着原主的记忆直奔小河村上游的杨家沟去。
一路都是坑洼的小路,两边全是绵延的梯田,让陶桃真正见识到了这时候有多穷。
到处是荒坡,梯田也完全是靠天吃饭,雨水多收成就好,雨水少收成就少,而这会儿还是大锅饭时候,干多干少都一样,磨洋工的人更多,生活可想而知了。
陶桃看着满目荒山,一路过去都看不见几片绿叶,心里更坚定,要赶紧离开这个小村子。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才到杨家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