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仿佛见到了恶魔一样。
“跑?”秦风顺手往前一抓,虽然没抓住小女孩,但却扯住了洋娃娃。
这么脏兮兮的洋娃娃还背在背上,肯定很喜爱。
表面有几个大小不一的补丁,走线细密,看起来手艺不错。
“你跑,洋娃娃还要不要了?”秦风拿着手里的洋娃娃晃着。
小女孩已经跑出门外,听到秦风的话,又折了回来,门口探出半个小脑袋,露出的那一只眼睛充满不舍。
“过来!”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往前慢慢吞吞的走了一步,脚还没落地,又缩了回去。
“我毁容了?有那么可怕吗?”秦风往窗户上看了一眼,倒影出的人脸却让他彻底傻眼。
一个头发杂乱,面容枯瘦的男子赫然出现在秦风的眼里。
这是我?
秦风一骨碌翻下床,还不等看自己一眼,窗外的景象让他脑袋轰的一声炸响。
入目不再是高楼大厦,反倒是冒着白烟的数个工厂,大街上没有一辆车,只有零零散散的老二八打着细碎的车铃。
就在这时,大脑一阵刺痛,原本虚弱的他踉跄一步差点倒在地上,紧接着,一些混乱的记忆也浮现脑海。
秦风,二十三岁,小学辍学,结婚四年,老婆叫唐彩宁,有个孩子,无业,游手好闲,好赌,一输钱一喝酒就打老婆孩子。
“这不是我!”
秦风咬着牙,不能接受自己竟然会变成这样的人,自己可是哈佛大学毕业,留学归来的海归,手下有两家公司,都是世界五百强,昨天刚刚入选福布斯最年轻企业家,身家一千四百多亿。
这不可能,我一定是在做梦!
秦风站起身来,之前没有注意的房间环境却给了他最后一击。
白炽灯散发着昏暗的灯光,老旧的床单上画着一个已经褪色的红色十字,下面还有一行被磨没的小字。
床头上挂着一个检查病房的日期记录!
秦风,1984年3月2日住院,醉酒,患者状态稳定。
渐渐的,秦风脑海中的记忆也融合完毕。
如果放在穿越前,秦风相信,这个故事足以让一批又一批的文青奉为经典。
原主人秦风和唐彩宁是相亲认识的。
这个年代,家家户户的经济条件也只够解决个温饱的。
唐彩宁是个女性,再加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