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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的婚嫁担心过,况且她也喜欢做生意。父亲的担心对她来说完全不是一件大事。实在不行,立个女户,自已想做什么做什么,多么得肆意!
直到那天在城外的林子遇到了他,鬓若刀裁,风姿特秀,正细心地为他受伤的马包扎着蹄子,不知怎么得她的心就如同擂了鼓,咚咚咚地响个不停。
撇开了女儿家的矜持,她回去缠着父亲去打听。不出三日,父亲便将周同知庶子周知安的画像放在她面前,画中的人身形偏瘦,却风度卓越,脸庞轮廓分明,高鼻深目,长发垂在鬓畔,有种清秀的男性阳刚气概。眉头紧蹙着,常青玉瞧着心疼,只想用她的小手把他的眉头抚平。
“父亲,可曾打听过了,给你做女婿可好?”
“女大不中留啊,不知羞不知羞”,常百谦眯着一双大眼,捋着不长的胡须,笑得很是大声,豪不掩饰对周知安的喜爱。
周同知家庶子,这个身份刚刚好,如果是嫡子,人家也不可能入赘;刚考上了秀才,是个知书达理之人;嫡母并不喜他,想必他在府内日子也不好过,入赘后权当自已儿子养着,倒象是平白捡了个便宜;相貌么,自不必说,看着女儿那个别扭的小模样就知道了。
常百谦很是满意,常家也算是青洲名流,托媒给了一笔天价银子给了同知嫡夫人周氏后,招个不待见的庶子做女婿变得十分简单。周夫人恨不能立马将早就看不顺眼的周知安打包到常府。
新婚之夜,娇羞的常青玉并没有看见夫君眼中掩饰的厌恶,也没有注意碰触到她时他的僵直。
“夫君,请净面!”
常青玉拿过一方温温的帕子,虽然他是入赘来的,但是她会让他知道她的好,在常家,以后她会以他为天,他会是常家的新主子。
周知安确实聪明,不到两年,他掌握了常家所有的产业,常老爷子也开始深居简出,贻养天年。但是不出五年,常家诺大的家业说没就没了。
五年以夫为天的日子,让常青玉变得有些沉闷,她觉察夫君待她冷淡,她以为是他的性子使然。
看着夫君越来越忙碌,她反而为夫君能为父亲分担而喜悦。
男人啊,总是忙的,尤其他还是入赘来的,怕是要证明给大家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