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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翻着白眼道:“窥探个鬼!我就说昨日验尸,怎会看漏这么重大的线索,实在是那人太会算计,尸体上根本就没有留下相关证据。”
“是吗?”李烨斜睨着她,唇角无声无息浮现出似笑非笑:“可之前在北衙,有人说过,这世上纸终归包不住火,只要做了,定会留下各种蛛丝马迹。此路不通,我们换一条便是。”
这话令秦蓁先是一怔,继而喜上眉梢,转身就跑:“我知道了,大人您且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不多时,她就回来了,手里捧着几本书,两支狼毫,还有只锈了一半的荷包。
“大人大人?”一看见李烨,她便嚷起来:“你瞧我都发现了什么?”
李烨好整以暇看着她:“可是在西侧书房中找到的?”
“没错!”案情有了突破,秦蓁面上皆是喜悦:“那人当真心思缜密,书房内收拾得那叫一个干净,连一张丽妃生前的文稿和画作都未留下。不过丽妃出自弘农杨氏,自幼饱读诗书,总不会是草包,我便在书架上找。果然,找到了这些。”
她先将那几本书翻开,却是单独拎起其中几张,对着光,一点点指给李烨看:“大人请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留有指印,上面还略带水果清香。这是丽妃生前,边吃水果边看书时留下的。一个人呢,通常喜欢用自己惯用的那只手拿东西。偏这几枚指印,有的是翻页时留下的,有的,却是单手抓握书本时留下的。可见,丽妃与常人不同,她是个左撇子。”
“再看这两只狼毫。”秦蓁将狼毫递给李烨,自己也踮起脚伸长脖子凑近看,“每个人握笔的姿势都不尽相同,但惯用右手之人,笔杆上最光滑的部位,乃是从左到右的自上而下,可这两支狼毫笔杆上,磨得最光滑的位置,却是从右到左的自上而下。可见,丽妃习惯用左手写字。”
“唉!”她得意洋洋叹道:“亏得这两支狼毫用竹做杆,若要用玉,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喽!”
最后,她将荷包拎起来,在李烨眼前晃了下。
然后扯住自己的衣襟,亮给李烨看:“还有这东西,我不善红女,却也知道,右手和左手绣出来的东西不一样,至少针脚走势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