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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个事实,就是因为有地,就永远也饿不死。但是,因为发展有局限,所以收入会很低,在如今这个社会,如果你三天不吃上一顿肉,那便是很贫穷了。可是,在农村,这很平常。即使自己家喂肥了几头大肥猪,也只能眼巴巴地卖掉,因为,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吃肉,只是偶尔而且奢侈的事情。我的家庭,便属于这样的一个家庭。
初中毕业以后,由于没有考上高中,家里的条件不好,不可能有钱让我复读或者给高价上学。只得早早的进入社会,跟父亲学着贩卖水果,做农活,一同感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贩卖水果和做农活都很劳累,每天天不亮就得用自行车驮着一大筐水果,行走于山间小道,嘴里还得不停的吆喝:“卖苹果喽,卖苹果喽。”运气好的话,走上四五十公里,一大筐苹果可以在一天以内卖掉,也能赚二三十块钱。贩卖水果大半年,我什么都没学到,但是练就了一套快速计算的本领。比如一个顾客买了六斤九两的苹果,苹果的价格是七毛五一斤,只要一读称,我马上就可以把该收5。175元钱报出来。如果顾客多给了两分钱,我收到五块二,心里也会乐半天,多收了两分钱往往成为我快乐整天的基础。回到家里,还得抓紧时间做农活,农民靠季节和天气吃饭,每一天都有每一天的事要做,如果懒惰,是连农民都做不好的!这样的日子很清苦也很劳累,我向往着轻松自在的人生,努力寻找着机会脱离农民的壳子。
朱清华跟我是同乡,住在同一个村里,两家只有一座小山隔着,走个来回用不了二十分钟。他是我儿时的玩伴,也跟我一同初中毕业,学习成绩比我还糟糕,也没有考上高中,因此我们便在一起贩卖水果。这家伙天生就胖,长得特象电视里的一个演员王刚,又比较擅长语言交流,所以到哪儿都特有人缘。
我们之间的称呼很直接,我叫他“朱胖”或者“小胖。”他对我的称呼也是很固定的,好象从上初中就开始了,一直叫我“老文”。
朱胖的家也是很贫困的,住着三间土墙房子,一下雨还老漏水。他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如果不是我带着他贩卖水果,他们家经常一周也吃不上一顿肉。不知是什么原因,这样的环境,竟将朱胖养得又肥又胖。他一坐到家里的竹椅子里,便将椅子填得满满当当,像一尊弥勒佛一样,充满了肉感。
随着渐渐的长大,生在农村的人,除了努力学习,考上好的学校去念书,唯一的出路便是外出打工,这是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一种自然法则。我们必须去迎合这种自然法则。我们都过早的进入了社会,靠读书找出路是不可能了,只得找机会外出打工。
外出打工得有人带,否则的话,打工是找不到地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