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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闵行和他也算是熟人了,听这话锋就知道他有事想组局,登时很有眼力见儿的笑:“有啊,屿少给个面子聚聚?”
“行。”沈季屿点点头,补了句:“闵行,你把宋乘风也请上。”
男人声音散漫而悠闲,说宋乘风名字的时候和在餐厅叫服务生也没什么区别。
邹盈心头震了一下,不由得有一种全身都飘飘然的轻松。
和沈季屿这样的男人走在一起,真有种自己也被仰望尊重的错觉,名为‘狐假虎威’。
在前排稍稍等了会儿,空旷的舞台上才走上来一批人各司其职地坐在各种乐器前,一个三十人左右的中型管弦乐团,统一穿着英伦风的西服。
座位处都渐渐暗了下来,舞台上的大灯全部打开,澄明的光线全都凝聚在了台上的演奏家们。
沈季屿一开始是漫不经心的,但乐声响起,第一首曲子他竟然就有些耳熟。
眯了眯眼,他问旁边的邹盈:“这什么曲子?”
“阿根廷名曲一步之遥。”听到他问,邹盈显得有些激动,声音很轻地急忙说着:“很好听吧?乐团没有全部都上,只用了大提琴小提琴钢琴的三重奏,编排的真的很巧妙。”
沈季屿不懂那些专业的,只知道确实挺好听。
最朴素也最直接的夸奖,没那些花里胡哨。
耳畔时不时地飘来邹盈软软的声音,沈季屿却无心回应。
他目光落在台上,准确地说,是落在那钢琴前的女人身上。
她侧面对着台下的观众,纤瘦的脊背挺直,头颈微垂,宛若休憩中的白天鹅,睫毛长长,仿佛盛着光点,却心无旁骛,只专注于眼前。
黑白色的钢琴键上,纤细修长得十指翻飞。
偶尔不需要钢琴伴奏的时候,女人便会停下来休息,但背依旧是挺得直直的,绝不允许自己有片刻放松一样。
沈季屿眯了眯眼,忽然就觉得这一抹倔强的背影很是眼熟。
似乎在很多很多年前的时候,一直在他眼前晃……
终于捕捉到女人轻轻偏头的一瞬,窥见全貌,沈季屿心尖儿忽然像是被蜜蜂蜇了一下。
酥酥麻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死去的回忆浪潮似的攻击他,沈季屿认出来了眼前这女人是谁。
谢清瑰,他的高中同学。
甚至,可以说做是‘初恋’。
电光火石中,沈季屿忽然想到在茶水间外那几个女孩儿的话——
“男人是不是都忘不了初恋啊?”
几个小时前他尚且嗤笑这言论,并且认为自己已经把初恋这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但怎么也想不到,打脸来得如此之快。
谢清瑰,谢清瑰。
他们可有十年没见了。
可沈季屿望过去,却又觉得谢清瑰和从前并无什么改变。
还是那么清冷脱俗的出尘模样,纤细的脊背永远挺直,就像在教室里给他当同桌的时候。
沈季屿还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抬眸,便就是那精巧细致的肩胛骨,无论是多么宽松又蠢笨的校服,也遮掩不住谢清瑰的身姿。
主人公叫沈季屿谢清瑰的书名叫《顽疾小说沈季屿谢清瑰》,是作者有陆倾心创作的一本女强男强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屿少,你真好。”小姑娘趁着红灯时轻吻他的手,目光和声音都柔柔的:“我好喜欢你。”喜欢他?还是喜欢他的脸,身份,金钱?可这区别对沈季屿来说也不重要,毕竟附属的资本也是他这个人本身的价值,喜欢什么不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