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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身上大红色的喜袍刺得双目泛红。
这件盘金喜袍我认得,这是我熬了两个月,眼睛都熬坏了,才赶制出来的婚服。
我舞枪弄棒惯了,不擅长精细的针线活。
可母亲告诉我,成亲当天只有穿着亲手缝制的嫁衣。
以后才能和夫君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我信了这话。
因为,我太想和他长长久久,白头偕老了。
当初江予淮还笑我女红拙劣。
可如今,这拙劣的喜袍,却穿在他人身上,嫁给了我最爱的人。
我心痛得不可自抑。
大婚流程太过繁杂,等到一切结束,已经夜深。
我被迫跟去了他们的婚房。
一踏入院子,我就认了出来,这里是栖梧宫,是我为自己准备的婚房。
院子里种满了我最爱的栀子花,散发着淡淡幽香。
屋里的软榻上,还有我用惯了的香炉,散发着熟悉的味道。
可这一切,如今都不再属于我了。
我麻木地看着两人饮下合衾酒,并在宫人的祝祷下落下了床帐。
我离不开,只能紧紧抱住自己,无助地流泪。
记忆拉远,我的视线逐渐模糊。
那年,边境动荡,我随父亲征战四方时,遇到了江予淮。
彼时,他以一介谋士的身份自荐从军。
我阿爹求才若渴,自然应允。
我自小舞刀弄枪,在马背上长大,身边也多是皮黑肉糙的汉子。
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男子。
唇红齿白,眉目精致,举手投足都别具风雅。
从那开始,我便喜欢缠着他,有一次,他被我纠缠得烦躁,猩红着眼睛问我:「洛织,你知不知羞的?」
你知不知羞的……羞的……
床榻还在咯吱咯吱响个不停。
我却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撩开床帐,衣衫整齐地走了出来。
不是江予淮还能是谁?
小说《皇权富贵》 第1章 试读结束。
《皇权富贵》网友点评
混吃等死:作者阿枳江予淮文笔细腻,于无声处将阿枳江予淮之间的情感交织娓娓道来,轻松愉快的笑点丰富,又不失感动的泪点,是一篇打动人心的古代言情 文,值得一读。
归途:《皇权富贵》这本书从文学的角度来讲,选材很是新颖,角度清晰可见,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简洁而富有寓意,堪称文章之典范!